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在昌省属高校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行2013年在昌省属高校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赣教法字〔2013〕16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教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因处级干部已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不参加此次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
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考试内容
宪法、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精神卫生法、江西省审计条例。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今年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2、参加考试人员要端正考试态度,严肃考试纪律,真正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
3、请各单位统计好参考人数,并于
“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