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全国教育普法规划,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和依法从教意识,切实增强教师保护青少年学生人身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能力。省教育厅对此也提出了相关要求。现就学校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师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教师是社会上特殊而崇高的职业群体,应当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范。教师的法律素质是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的关键。
二、进一步明确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要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的部署,切实做好新时期教师法制教育工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全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要始终结合学校依法治理的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要特别提高党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以法治文化熏陶人、感染人。
三、认真落实教师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要深入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使教师深入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原则和制度,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要系统、深入地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制度、重要规定和行为规范,有针对性地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与一般规则。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法制教育,突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教师尊重学习、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和抵制侵害学生行为的能力。
四、积极探索教师法制教育的多种形式。在网络、校报、宣传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将法制教育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在法制宣传日举办法律咨询活动。按年度在教师中重点普及部分法律知识。组织教师参加省属高校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品比赛等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各种途径促进教师主动学法、自觉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言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生活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资源,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教师法制教育工作,保障教师法制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开展教育教学能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情况作为教师师德和业绩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