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强校园网站及网上信息的规范化管理,促进网络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与思想教育的优势和特点,为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认识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重要意义
1、互联网是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的延伸,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个新阵地。网络已经快速成为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学习及娱乐休闲等方面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校园网和各单位网站、网页作为服务教学科研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平台,是学校直接对外交流和宣传的信息媒体,是学校综合形象和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网络宣传管理是提升学校形象、维护学校稳定、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高度,从建设优秀校园文化、占领思想舆论阵地制高点的高度,提高对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2、近年来,在上级部门指导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经过全校的共同努力,我校网络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网络宣传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教学、科研、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学校整体发展还不完全适应,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网络建设上下功夫,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在正确引导上下功夫,继续提高网络宣传教育水平,继续提升网络宣传管理能力,继续完善网络宣传工作体系,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建立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体制
1、建设好、利用好校园网,加强网络宣传管理是各单位的共同责任,学校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学校集中管理、各单位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体制。
2、学校成立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信息中心、校园网管理中心、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保卫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网络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推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单位网络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审核通过校园网和互联网发布的学校重大综合信息,审定或提供涉及学校总体情况、学校领导相关资料以及重要指标统计数据的信息,协调召开全校性的网络宣传管理有关会议。
(2)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在互联网上进行对外新闻宣传,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引导工作,审核通过校园网发布的学校新闻内容和公告,组织协调宣传思想类专题教育网站(含上级部门领导下的共建网站)建设,负责学校网站及校内二级网站和网页的审批及督促检查。
(3)新闻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主页的设计、制作与维护,包括校园网网页内容的更新和信息监控,对校园网内二级网站链接的栏目、版面和内容更新的指导、督查和落实。
(4)校园网管理中心负责校园网的运行管理,构建网络技术防控体系,保证校园网络安全平稳运行及其对外联接的技术安全;为学校和校内各单位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5)保卫处负责网上政治保卫工作,参与网上舆情信息引导与监控,及时掌握引发不稳定事端的苗头,接受校内有害信息的举报,追查有害信息来源,提出处理意见,保持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系渠道的畅通。
(6)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团委负责组织收集学生在网信息,审核校内学生社团网站和学生承办的栏目内容,教育、引导学生规范上网行为,倡导大学生文明办网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不文明行为,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新风。
(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审核外语类网站、外文版网页内容和舆情信息监控,为各单位建立外文版网页提供支持。
3、校内各单位网络宣传管理工作在全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单位应成立由一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网络宣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网站和网页建设规划、统筹、督导、检查等工作;选拔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的教职工担任网络宣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站、网页、论坛和留言版等的建设维护工作,通过本单位网络开展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信息监控与引导工作。
三、健全网络宣传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1、健全网站建设审批制度。学校网站分为校级网站和二级网站,校级网站是指江西师范大学校园网主页站点,二级网站包括学院、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信息管理与发布网站,以及学校各种专题性、学术性网站和学生社团组织网站,是学校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求所有校内处级单位必须制作二级网站并在校园网上建立链接,鼓励支持与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特色网站建设。二级网站原则上由校园网管理中心统一开设域名和空间,分配IP地址,并实行集中监督管理。设立Web服务器、FTP服务器等公开站点,必须报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各单位不得在校外申请域名、租用空间,不得对外提供网络服务,不得开设BBS论坛、博客等电子公告版或相应内容,确因工作需要申请的,必须报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校园网站实行二级管理,学校主页由新闻信息中心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学院与部门主页、专题主页由相关单位自行制作、发布和管理更新。
2、明确网络宣传管理内容。学校所指网络宣传管理是指利用江西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信息的管理,以江西师范大学及内设机构的名义办网或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管理,互联网上有关学校和涉及学校师生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信息监控的管理。全校所有联入校园网络的用户、单位、机房、局域网、网站、电子公告栏及其他联入方式等计算机网络信息行为,均纳入网络宣传管理内容。
3、明确网络宣传信息要求。网络宣传信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落实党的宣传方针政策,遵守宣传纪律,积极弘扬主旋律,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要坚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做到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学校影响,维护学校声誉。
4、健全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学校上网信息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制度,凡上网信息都要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先审后发、不审不发。对因上网信息审查不严而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照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拟上网发布的涉及学校领导活动的信息,涉及重大教学、科研、管理、基建、招生、宣传、学生等信息,由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其他一般内容按审批权限由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各单位分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拟上网信息的审核工作。
5、健全网络信息保密制度。网络信息发布实行内外有别政策,严禁网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学校党委、行政文件(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或办文单位注明外),正在酝酿尚未实施的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工作部署,内部信息资料、各级领导批示,以及涉及敏感问题、影响学校稳定和声誉的信息。在校园网上存放、传送、发布的有关信息应保密规定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保密。存放保密文件的计算机不得联网。
6、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校园网管理中心以及校内各站点必须有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加强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建立日志分析制度。要对所有网上信息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随时监测网络攻击行为,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和预防措施。各单位要加强防范意识,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计算机信息网络突发事件,确保校园网络安全。
四、完善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1、完善校级网站建设机制。新闻信息中心负责整合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传统媒体资源,把学校网站建设成为展示学校形象的主流网络平台。中心要明确信息采编发布流程,加强管理,严格审批。
2、完善二级网站网页建设机制。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设计制作本单位网站、网页并做好日常的更新维护,遇有重大活动,要及时开展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各单位网页更新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二周一次,学校将此项工作列为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各单位向新闻信息中心报送信息,须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阅并由本单位信息员报送,在网上发布的公开信息均应标明上传时间,并有效记录,以备核查。
3、完善数字化校园建设机制。大力开展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办公和校园资源的数字化建设,提高数字化校园的管理服务水平。校园内凡提供上网的计算机,原则上只能接入本校校园网,纳入校园网的统一管理,并由校园网管理中心提供统一的网络出口。校内任何单位建立的网络机房不得擅自租用独立专线外连,更不能对外出租。如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租用独立专线外连的,需经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管理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服务器。
4、完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要牵头负责加强与各大网络宣传媒体的联系,按照学校对外宣传管理有关规定,会同相关单位,把握网络新闻宣传特点,努力提高网络新闻报道档次、数量、质量和转载率,提高对外新闻宣传效果。
5、完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政法学院党委等单位要利用校园网络,积极构建网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立和维护网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阵地,不断探索和建立适应时代特点的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要在网上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监控师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网上思想疏导和解释说明工作,发现问题要积极加以引导,及时处理解决。要不断探索开展网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构建网上教学阵地。
6、完善网络信息监控机制。党委宣传部、新闻信息中心、校园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对校园网的控制力和对有害信息的判断力,坚持抵制不良意识形态和消极腐朽文化在网上传播。党委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保卫处和政法学院党委要加强学校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批准开设BBS论坛、留言版等电子公告版的单位,要指定专人在公告版开设期间进行不间断监控,无人监控时要及时关闭,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备份上报,并在网上立即删除。
7、完善学生文明上网教育引导机制。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力量,加强对学生文明上网行为的养成教育。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团组织、教师教育的引导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在网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
8、完善校内上网场所管理机制。党委宣传部要会同保卫处等单位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校内上网场所管理规定》要求,加强校内计算机房、电子阅览室、多媒体视听室、网络实验室等互联网上网场所的管理。
9、完善校园网络管理队伍建设机制。学校确保网络宣传管理人员编制,做到网络宣传管理专人专职负责。要充分发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有关专家、教师的作用,加强校园网站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网络宣传工作考评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10、完善网络宣传投入机制。学校确保网络宣传管理经费投入,将办公和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学校财政预算,加强网络设备等硬件建设与维护,保障网络安全运行。学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确保网络宣传管理经费和设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