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1 浏览次数: 1146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学 校决定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主题

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宣讲时间

9 22 日—10 13

三、宣讲团成员

第一组:李玉英(外国语学院)

陈志华(文学院)

桂国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第二组:揭安全(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程晏蓓(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黄清华(传播学院)

  珺(音乐学院)

四、活动安排

(一)领 队:聂剑

联络员:黄保文(8812002118679104999

袁学涌(88120023, 18970867686

(二)宣讲场次

场次

时间

地点

参加学院

宣讲员

主持人

1

922

下午230

音乐艺术广场音乐厅

政法学院、文旅学院、

外国语学院、文学院

第二组

周利生

2

922

下午230

图书馆第三报告厅6203

教育学院、国教学院、

心理学院、数信学院

第一组

陶风华

3

929

下午200

青山湖校区音乐演奏厅

科技学院、体育学院、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第二组

付小玲

4

929

下午200

音乐艺术广场音乐厅

初教学院、理电学院、

软件学院、计算机学院

第一组

胡弢

5

1013

下午200

名达楼6区商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商学院、财金学院、

传播学院

第二组

祝晓霞

6

1013

下午200

音乐艺术广场音乐厅

化工学院、城建学院、

地理学院、生命学院

第一组

冷莹

 

(三)宣讲形式

1、宣讲成员每人宣讲20 分钟;

2、现场互动交流20 分钟。

五、有关要求

1、开展优秀教师巡回宣讲,是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院党委书记要按时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宣讲报告会,并将本学院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报主持人,由主持人汇总后报党委宣传部。

2、宣讲场地由资产经营公司和相关学院安排,并准备宣讲台、灯光音响等设备。横幅和席位牌由党委宣传部准备。

3、各学院要组织好教师与宣讲员进行互动交流。

 

 

2015 9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