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15 浏览次数: 600

 

各单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宣讲团本周将来我校宣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18日(周五)下午14:30

二、地点

音乐艺术广场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校领导、校长助理、总会计师。

2.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4.各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事先向校办请假(88120000)。

2.严肃会场纪律,进入会场需将手机调至振动、静音或者关闭。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