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单位网站是一个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宣传学校重要载体、为民服务的前沿窗口和对外交流的有效渠道,既代表着单位的社会形象,也反映出内部的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网站建设,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宣传服务、对外交流等功能,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宣传管理工作的意见》(校党发〔2007〕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党办字〔2015〕24 号)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的常态化督查通报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机构
由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督查通报评比工作,在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督查通报评比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新闻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的督查通报评比工作。
二、督查对象
全校各学院,各党政管理部门、业务和直附属单位,处级科研机构网站。
三、督查内容
1.网站访问是否畅通、安全;
2.网站内单位简介、人员信息、部门职责等基本信息(含二级页面)是否详细准确;
3.网站内单位新闻、公告、通知等动态信息(含二级页面)更新发布是否及时准确(网页更新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二周一次);
4.网站内容要突出单位特色,展示单位内涵和实力;
5.网站建设与管理分管领导人和具体负责人员是否具体明确;
6.网站版式设计、栏目设置是否美观大方、合理规范、简洁准确。
四、督查时间与方式
2016 年 4 月 29 日开展本年度首次督查活动。以后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督查,并于下月第一周通过OA系统通报督查结果;每年年底结合平时每月督查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和师生代表组成评议组,对各单位网站的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
五、督查要求
1.各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和绩效考核指标。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网站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任务,确 定分管领导,指 定具体负责人员,立即自查自纠,及时更新维护,确保网站内容正确,表达准确,规范充实,更新及时。
3.对未按要求做好单位网站建设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由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其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由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学校批准后,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单位网站建设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况特别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请各单位于 4 月 22 日下班前通过 OA 邮箱将本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名单报党委宣传部刘芳华。
学校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