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 要指示精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江西日报社、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等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征集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故事并在省内新闻网站、“两微一端”、江西手机报、手机江西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推介。为切实做好我校“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和感人事迹的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和感人事迹征集
二、推选条件
本次征集的故事必须真实,主人公为学校年满16周岁以上的师生网民,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重点征集五种类型的优秀故事:
1.网络正能量类:思想先进,正义感强,积极在网络上发帖发文,传播正能量,抵制负能量,澄清谣言真相,表现突出,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和积极成效。
2.公益慈善类:借助网络渠道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公共事业等公益慈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激发社会公众的公益活动。
3.网络治理及网络安全类:通过本职工作或情况举报等渠道,抵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网络不良信息,为营造安全健康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或者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引导广大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或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发挥突出作用。
4.产品创作类:积极创用短视频、动漫、漫画图文等内容积极、形式生动、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在网上传播广泛,引导效果好。
5.网络素养教育类:在网上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引导教育广大网民增强网络素养,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网民文明用网习惯做出突出贡献。
三、活动方式
单位推荐与师生自荐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征集活动作为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推荐的“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立得住、有影响。
2.注重宣传引导。要以征集 “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为契机,大力宣传学校和身边“好网民”先进事迹,切实引导广大师生网民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让正能量更充沛,主旋律更高昂,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和推动学校更好更发展贡献力量。
3.按时推荐报送。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挖掘,及时推荐,并于8月16日前,将推荐的“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故事要求真实可靠、条理清晰、语言精练)和《“江西好网民”优秀故事推荐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将上述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25686623@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单位名称+江西好网民”字样。
学校将各单位开展征集活动情况,作为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曹琪 13684819612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