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帮助广大青年学生更好学习十九大精神,更好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争做学习宣传实践十九大精神的先锋,学校决定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生党员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成员推荐遴选
每个学院推荐2名大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党员,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4名大学生党员组建学校大学生宣讲团。
二、宣讲团成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的方针、政策比较熟悉,有一定的理论功底;
2.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较强;
3.服务组织安排,奉献精神好;
4.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宣讲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参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导,各学院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2.学校为每名宣讲团成员提供相关资料,并组织宣讲培训;宣讲团成员要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体会,根据受众的具体特点,努力把道理讲清楚、把热点讲透彻、把难点讲明白。
3.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本单位宣讲活动的实施,可采取专题报告会、组织生活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进学院所属班级、支部、社团、寝室、实习实践单位等进行宣讲,形成“学生讲、学生学、讲学互动、以讲促学”的学生自我学习教育机制。
4.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宣讲团成员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动员,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党员骨干推荐出来,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感染学生、带动学生、激励学生。马克思主义学院要认真编印好相关材料,精心组织好培训,切实提高宣讲团员的宣讲水平和能力。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要积极参与,督促学院加强宣讲活动的组织实施。
5.宣讲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党委要通过图文形式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进行刊发。
请各学院党委于11月17日前将宣讲团成员推荐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版报宣传部欧阳小勇。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4日